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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诉信息 |
投诉主题: |
汉庭酒店强行推销价值198元会员卡 |
投诉对象: |
汉庭酒店运城市槐东路店 |
所属类别: |
其它 |
反馈类型: |
投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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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诉内容: |
汉庭酒店运城槐东路店(NO:770)一女接待强行向我推荐价值198元的所谓会员卡,纠缠、耽误我40多分钟时间。
事情经过:5月2日晚约19:10我根据手机导航来到运城市槐东路汉庭酒店登记入住,一名女接待收取我房费和押金共计400元(房费202元)后,开始向我推销价值198元的会员卡,我表明自己已经是会员卡为由予以拒绝,该店员说我是新会员,不享受相应优惠服务,要我购买价值198元的会员卡成为真的会员,我报了自己一持有汉庭金卡会员的朋友电话,并告知以朋友名义登记入住,该店员继续用计算器帮我算各种优惠项目,依然要求我购买价值198元的会员卡。
期间,我多次告知该女接待,我从西安开车一天经河南来到远程,身体非常疲惫,加之自己和孩子身体都不舒服,想早点入住并去药店买药,并明确提出,我不要任何优惠,只要登记房间入住一晚即可。该女接待对我的情况毫不关心,继续用计算器计算优惠方案,在长时间推销无果的情况下,又叫来一名男接待,继续向我推销所谓的会员卡。最后,在我的坚决决绝下,女店员用我的身份证登记了房间,房费为202元一晚。我拿到房卡准备入住时,该店员又要求我妻子及小孩也要登记身份证,我告诉她妻子身份证在车上,孩子才4岁没有身份证,店员表示没有全家身份证无法入住,但如果我购买了价值198元的会员卡则不需要出示任何证件就可以入住。这时,我已被汉庭的强买强卖行为耽误40多分钟,且看当时的情况,我不买会员卡也难以入住,便提出退房要求。
过了一会儿,店员为我退房,并退还了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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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望处理方案: |
期望解决方案:
1、、汉庭酒店以适当的方式向我表达诚恳的道歉;
2、对耽误我的时间和对我身心造成的伤害予以赔偿;
3、对我的会员身份予以说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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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诉时间: |
5/3/2015 7:22:43 PM |
投诉人: |
*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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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状态: |
已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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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详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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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
理 人: |
-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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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时间: |
2015-6-20 22:10:10 |
受理完成时间: |
2015-6-20 22:10:10 |
受理结果: |
酒店售服向消费者道歉,未取得消费者谅解;酒店方将列入3.15网站曝光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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