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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诉信息 |
投诉主题: |
运城市天宝房地产公司欺骗消费者 |
投诉对象: |
运城市天宝房地产公司 翰林公寓 |
所属类别: |
房产家居 |
反馈类型: |
投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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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诉内容: |
我在2013年7月和天宝公司签订翰林公寓1906号房屋买卖协议,购房时该公司向我承诺房屋于2014年12月31日竣工交房使用;2014年年底我前往建房处看房,但房屋仍未竣工,并且至今不和我签订正规的售房合同;我要求退房退款,公司现在只退房不退款,现我认为:该公司作为出售方迟延交房,违规卖方,已经违约;并且欺骗我退房,但不退款,给我造成一定请贵单位予以解决。 |
希望处理方案: |
1、解除原、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;
2、天宝公司返还我已付购房款壹拾陆万元及赔偿利息。(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,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,自2013年7月23日计至还清之日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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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诉时间: |
5/5/2015 3:20:05 PM |
投诉人: |
*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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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状态: |
待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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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详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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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
理 人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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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时间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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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完成时间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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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结果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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