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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诉信息
投诉主题:  山西运城临猗县医疗事故
投诉对象:  临猗县医院 所属类别:   药品医疗 反馈类型:   投诉
投诉内容:  反 映 材 料 关于临猗县医院2008年8月6日,一老太手术后纱布10×18cm残留一大块体内,260天久治不愈的医疗事故的情况反映: 患者崔锐月临猗县、孙吉镇、南赵村人,女、农民、60多岁。2008年8月6日,上午,由家人陪伴到临猗县医院做手术,从患者背侧部取出一个4×5cm的纤维瘤,有327元门诊小票为证,另加收150元说手术难做,没给票。 手术后,由家人把患者送到运城大女儿家以便照顾,并就近诊所输液,每隔两日从运城到临猗县医院换药一次。持续输液换药约20多天,伤口化脓起包,又到县医院化验,并做开导引流术,回家再接着再输液、再换药,就这样往返南赵——县医院——运城之间,直到三个月后也不见好转,没有办法,患者只好走上了艰辛慢慢四处寻医路。 久病不愈乱寻医,患者及家属此时此刻的处境、心情、无奈,没有经过的人真是难以体会的,隔天换药、隔周持续输液,天气又闷热。十一月到中心医院换药、检查;后又到万荣、荣河寻民间秘方贴膏药拔脓;十二月又到运城中心医院做病检、拍胸片;2009年元月又到运城御泽苑寻到中医贴膏药;随后又到临猗郭村寻民间秘方贴膏药。真是该想的,该去的,该寻的,该做的,我们都尽力了,还是没结果。 万般无奈,患者及家人再也承受不起这么长时间的痛苦、煎熬与奔波。于2009年4月14日至4月27日,住进了运城卫校附属医院,并从原手术伤口内腔取出了10×18cm的一大块纱布,有卫校医院的入院、住院、手术、出院手续和现场取出的纱布照片为证。 当时患者和家属情绪是非常、非常异样激动,大家是可想而知,这完全是临猗县医院,人为的医疗事故。就连医院的其他患者、亲戚、朋友、村里的左邻右舍都劝我们马上找临猗县医院讨个说法,由于大家情绪异常激动我们怕闹出乱子反到不好,再三商量决定冷静下来再去处理。 后来,我们去了县医院,见到做手术的大夫,他否认此事,我们又找到院方负责人,经过多次商讨,院方杨主任说最多只能赔1~2万元,最多2万元,若超过2万元就让患者去法院告。期间我们又去过几次还是没有结果,直到今年,患者家属找到临猗县卫生局和县医院,他们看患者好欺负,又说最多赔偿几千元不超过1万,超过1万你们就去告。 这真是天大的笑话,从2008年8月6日到2009年4月27日共计9个月(260天)连续四处奔波不间断治疗,务工费,陪护费,营养费等都不给赔偿???天理何在?法律何在?????? 难道遇到这样的医疗事故,老百姓不“医闹”就只好受气?等死不成?????? 要求:临猗县医院按照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1号和《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及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合理赔偿。并向患者及家属和社会公开道歉。还弱势群体一“公理”“法理”“和谐”。 患者:崔锐月 患者家属:周协礼 手机:133 8359 0107 2013年3月8日
希望处理方案:  要求:临猗县医院按照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1号和《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及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合理赔偿。并向患者及家属和社会公开道歉。还弱势群体一“公理”“法理”“和谐”。
投诉时间:  3/21/2013 3:40:23 PM 投诉人:  *** 受理状态:   已处理

受理详情
受 理 人:   --- 受理时间:   2013-6-30 22:16:13 受理完成时间:   2013-6-30 22:16:13
受理结果:  
医患双方已沟通解决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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